我对于主债权转抵押债权的回答是:《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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