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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洗钱罪才立案

邱** 湖北-武汉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6.23 07:32:07 343人阅读

什么标准下洗钱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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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到下列标准的洗钱罪才立案: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等八种法定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其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协助资金转移或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即应予立案追究洗钱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2022-06-23 07:33:0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关于传销犯法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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