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就是我车发生交通事故是撞死人了。我是车主嘛,然后不是我开的车,是我朋友开的车,当时我是在车上的。然后现在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了,然后是交警队通知驾驶员家去取的,是不是划分谁的责任就通知谁去取啊。好像驾驶员承担了全责,我有没有责任啊,如果有的话,责任有多大啊。
你好,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如需法律帮助,可加微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