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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怎样才算是依法拆迁
城市房屋算是依法拆迁满足以下条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二、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三、征收行为遵循了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四、征收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城市房屋土地性质一般是国有土地,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次合法的城市房屋征收,应当具备如下要点:第一、征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等等。第二、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三、征收行为遵循了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征收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城市房屋怎么样才算是依法拆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城市房屋如何才算是依法拆迁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作出房屋征收的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来进行实施,而当地政府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对房屋进行相关征收,采取计划并且会对征收人进行相关的损失补偿。
专业解答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如果按产权调换,那么一般房屋的拆迁面积来进行计算,其中偿还面积如果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那么就要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如果是货币补偿,那么就可以请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最后就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专业解答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是遵循拆迁自愿原则,并按照拆迁公告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方式包括金钱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两种,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除了要进行拆迁补偿之外,还需要对被拆迁户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误工补偿等等。
律师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国防和外交的需要,还要满足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另外还需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律师解析 城市房屋算是依法拆迁: 一、征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三、征收行为遵循了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四、征收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律师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 【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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