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不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利,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于亲属权,所以不能随意由他人代为行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法律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律师解析 探视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只能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本人行使。 因为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和子女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身份性、专属性,所以该权利只能由孩子的父或母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行使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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