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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是多长时间呢?

唐** 黑龙江-大庆 公司设立咨询 2017.08.29 12:07:14 259人阅读

你们清不清楚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是多久,我最近手头要办理很多东西,手上的钱有点紧,害怕短期内那不出来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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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期限
一般规定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三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是:股东应当于设立公司时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形式
股东用于出资的即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
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形式时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可以用货币估价;
2、可以依法转让;
3、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方法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非货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以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出资的,只须股东向公司交付即可;
2、以不动产如厂房、房屋等出资的,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应到专利、商标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4、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公司应实际掌握该技术秘密,股东才算出资到位;
5、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按法律的相关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017-08-29 12:1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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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是双方自己规定的。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2017-08-29 12:08:1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三、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年限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二、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同样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具体来说,《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几点不同规定:(一)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较高规定的除外);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二)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缴足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一期出资后,余下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足(投资公司在成立之日5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在两年内缴足);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注册资本是等于还是高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要一次缴足,不能分期出资。(三)公司章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的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四)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是“”的,即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三者之间各有职权;而根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三、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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