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我以自己名字给朋友开公司做法人和股东,期间并未出资也未参与经营。 后发现朋友公司经营有问题,选择退出法人和股东身份,并做了变更。 当下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朋友在经营公司中与一家企业存在债务纠纷(背景:收取对方合同金额未履行合同,对方提起诉讼),因无法找到朋友,对方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追加被执行人,牵连到我。诉讼理由:以注册公司未实际出资为由,申请追加被执行,要求承担责任。 我想了解,我该如何避免被牵连额外出钱。 备注: 1、目前朋友因刑事案件现被重庆警方关押。 2、公司注册200万,当时未出资,我占80%股份,是法人代表。 3、法人变更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债务合同时间在2020年10月9日。 4、本人与朋友之前有债务关系,朋友借我20余万元,目前也在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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