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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过《婚姻法》17条,婚前的财产为个人财产,所以,婚前的那套房子为婚前所有人的财产。
2.至于你说的婚后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共有财产,但是还是有很多很多的具体情况要区别对待,像是若一方父母有对二人的这两套房产有赠与,赠与的数额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姻法解释三》),若一方是用婚前财产买的房产,又可以提出具体的转账记录等,用婚前财产给付的那一部分可以主张不予分割。若无此规定,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3.我过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女方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女方抚养自己的小孩完全合情合法合理。她不抚养孩子才算是过分。
2017-08-24 16:4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