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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申请复议是如何规定的?

欧* 河南-漯河 行政诉讼咨询 2022.03.24 01:06:06 415人阅读

大哥的女朋友家工厂被举报存在违法的行为,被强制执行关闭,结果调查没有这回事,想申请复议申请,我国对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申请复议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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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2022-03-24 01:0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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