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挪用资金数额在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专业解答在上海市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各地法院都要根据《刑法》规定对挪用资金罪的嫌疑人量刑,如果挪用资金数额较大,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处3~7年不等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量刑标准会超过7年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上海市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