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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诉讼费不是按合同总额按1%收取的吗

ask****645 广东-深圳 行政诉讼咨询 2017.08.01 17:40:04 25人阅读

销售合同诉讼费不是按合同总额按1%收取的吗?你们有律师回答其他提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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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352条

不管什么合同,涉及财产都由统一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2017-08-01 18:0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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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合同解除异议纠纷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个情况属于: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上面是解除合同诉讼费收取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11-15 14:25:17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85条

我们是按物价局出台的标准收费,谢谢

2017-08-01 17:41:40 回复

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四项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
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
(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2)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
(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一,代销手续费是向委托代销的厂家收取的,不是向购买者收取的,故它不需要单独作为价外费用去计征增值税;
二,代销业务要签专门的代销协议,你按协议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开出地税发票,征营业税,不用冲减进项税;
三,没有代销协议,或者超出代销协议外,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向生产厂家索要的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相关的各种返还收入,需要按增值税规定冲减进项税;假如索要的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不相关的各种返还收入,则是不用冲进项税,开出地税发票,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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