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只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他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从法律层面不能称为公司,虽然我们平常也称之为公司。
明白上面的定义后,我们展开下一步的讨论。
你和你朋友一般开的公司形式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工商登记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但税负比较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分红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权利义务可以约定,法律并不强制干涉过多,如果你朋友完全出资,那么他的股份可以高些,比如80,你就占比低一些。但分红不一定按照你们的股权比例的,可以约定你分红70,他分红30,也可是其他比例。这样就有效的解决了所有权与分红权的问题。至于分多少,那是靠实力说了算的,如果你的技术实力决定公司的存亡的话,就分红高点,如果你朋友的市场开发能力决定公司的前途的话,他就分红高点。这个可以双方权衡和决定。
第二种就是合伙企业,可以是有限合伙,也可以是普通合伙。合伙企业的好处就是税负低,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只有个人所得税。缺点就是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承担有限责任。其他方面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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