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7岁,我想去网吧上网放松放松 就因为我没有18死活不同意我上网 我父母都同意去放松一下网吧还是不让我进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全文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