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公积金贷款如下:
一、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一)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二、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降低最低缴存时限。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含3个月)以上;以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次性补齐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取消二手房20年房龄限制。根据二手房房屋价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2017宜昌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
(二)将公积金贷款家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45%提高到60%。
(三)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四)将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统一延长至65周岁。
2017年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的资料如下:
1、借款人装修的住房应为本人或其配偶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且在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范围内,房屋使用性质为住宅,申请贷款时已取得产权证书。
2、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装修住房的产权人和配偶均为借款人。
3、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7、申请借款时间在装修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8、装修工程应为房屋整体装修,进度已达30%以上,并已支付了30%以上的装修费用。
9、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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