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申请债权的转让,不知道告知书的告知的发生,所以请问债权转让告知书的告知方式 是什么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世界各国民法对此规定也不一。法国、意大利法律规定由受让人通知,日本法律规定由让与人通知,瑞士法律规定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债权转让纠纷有许多是与通知义务的主体是否正确有关。而《合同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明确。因此有人认为应由转让人通知,也有人认为由让与人或受让人通知均可以,只要实际通知了债务人即可。
2017-07-27 11:53:29 回复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以上是债权转让告知书的告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以上是债权转让书告知书的告知的方式
2020-12-15 05:38:08 回复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的告知方式有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用公告形式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未限制,应当由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应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转让行为履行之前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 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的债权。 2、转让的债权具有可移转性。 3、债权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可以以起诉方式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对于通知的方式,法律并无限制规定,但通知一般不能撤销,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律师解析 是可以的。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现行《民法典》第546条未作限定。一般来讲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有据可循的最佳;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公告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时间经过,推定债务人已收到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为保护债务人利益,对公告通知形式的适用应从严掌握,一般对债务人人数众多或债务人住所地不明,无通讯方式可以取得联系的情况,方可采用公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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