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广东人,最近我的好朋友毁坏了林木,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毁坏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什么规定的相关信息
第七十三条 [滥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本条第二款第
(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第七十四条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条规定的“非法收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毁坏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什么规定的相关信息
专业解答故意毁坏财物罪砍伐林木的量刑的确定,是需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客观行为来确定的。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公民或者是团体等想要砍伐林木的,此时是需要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批准的,如果是私自砍伐的,此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专业解答涉林案件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或者故意3次毁坏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盗伐林木与故意毁坏财物区别是在侵犯的客体利益上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盗伐林木的话,它侵犯的是林木的相关管理方面的权利,毁损财物的话是公民的个人的财物所有权,但是两者实际上也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是需要进行关注的。
专业解答基于大部分情况下,行为人并非出于非法占有(无意获利)的主观故意,行为人相较容易触犯滥伐林木罪而非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规定在《刑法》三百五十四条,具体是指行为人违反相关林木保护法规,未经有关林木主观部门同意或者签发许可证,或者在手持许可证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合法砍伐林木。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