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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省中卫市海原县海原一中

ask****485 宁夏-中卫市 其他咨询 2021.09.27 12:53:07 339人阅读

宁夏省中卫市海原县海原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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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1-09-27 13: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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