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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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下我国的法律中的管制与剥夺政治权的执行具体指的是什么啊?管制了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 吗?
律师解析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解析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解析 由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管并执行。 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
律师解析 判处管制的执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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