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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14年,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ask****495 山东-青岛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7.05 16:03:55 1092人阅读

我与丈夫结婚14年,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家有房子二套。但其中一套是婚后旧房翻新,是公公的房产证,另一套是婚前所盖,。两个儿子,一个13周岁,一个2周岁,家有存款十万余元,若离婚,女方可分到多少财产,小儿孑会归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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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221条


1、公公名下的翻新房属于你公公的财产,与你无关,若你有证据证实,翻新房屋时,你借给他们钱了,相关债权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所盖的房屋与你没有关系。
3、你们的存款,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得一般。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分割。
4、两个孩子一般会判男女双方每人抚养一个,具体要根据案件事实。

2017-07-05 16:0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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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42627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49772条

女方可以要求抚养小儿子,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需要面询律师,建议来电详询

2017-07-05 20:13:22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674条

存款可以共同分割,小儿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2017-07-10 15:4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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