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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留置权期限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山东-聊城 抵押担保咨询 2017.07.04 15:37:14 20人阅读

我的朋友对留置权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那么留置权期限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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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7-07-04 15:4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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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留置权期限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
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017-07-04 15: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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