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买了辆摩托车,晚上大约6点左右提的,经店主同意年底付款,打了欠条,要求开发票时店主说什么网络问题开不了,第二天中午准备出来开发票办证来着的,却被交警抓住,要求罚款500,找了店主,说跟他无任何关系,气不过,第三天自己把罚款交了准备把新车去退掉,而店主说旧车已经在第二天就卖了,要旧车的话要交200元,还说若已经被人家修了的话还要另出修理费(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店主在欺骗我,因为刚开始他说车卖给了收废品的,后来又说卖到沙市去了,最后又说在新江口)本来已经花了500冤枉钱了,再花200就划不来了,心想还是不退了。强忍住揍人的冲动跟老板商量了会,而店主却改变主意要求立马把新车钱给了才能骑走,现在是旧车新车都在店主那了,不给钱不放车,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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