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虚构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限定定罪处罚。
专业解答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业解答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但是依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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