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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车辆发生追尾责任怎么界定

黄** 黑龙江-鹤岗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6.09 19:47:19 308人阅读

超载车辆发生追尾责任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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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追尾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七条,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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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19:48:1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可以首先需要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其次提交材料到待报废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第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1)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资质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4)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第二、提交材料到待报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车辆牌照、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持上述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均有一套相应完整的理赔系统进行处理,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计算理赔的金额。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根据待报废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即确定投保金额后按每个月0.6的折旧算:基本公式投保金额-(投保金额车辆登记起至报废时的使用年限(月份数)0.6)保险公司收取齐全报废车辆理赔所需的所有材料并通过审核之后,将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指定账户。至此,报废车理赔手续处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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