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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份证去年三月份在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天桥附近丢了

ask****121 广东-东莞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6.23 23:52:38 413人阅读

身份证去年三月份在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天桥附近丢了,想查下捡到的人有没有用它干了坏事,如果查到有违法之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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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这个冒用你的身份证的人是属于行政责任,而你应在知道被冒用的时候到公安部门报失!
以下是得知身份证被冒用一般措施:
1、使用身份证核查系统查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在公安部系统是否存在正常,以确定自己的身份证是否还能正常使用
2、查询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是否有信用不良记录,以免影响以后自己在银行办理业务
3、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在公安机关调查并证实身份证被冒用后,开一个身份证曾被冒用的证明
4、由公安机关协助,通过银行、社保或者其他审核机关联系到冒用者,并追究审核单位和冒用者的责任,并责令他们更改信息,并由公安机关给予经济处分。

2017-09-21 13:4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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