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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31 10:45:47 387人阅读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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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与社会保障有哪些?

    专业解答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奖励与社会保障有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晚婚的,婚假在法定婚假基础上增加7日,夫妻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享受;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2024.08.26 59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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