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经常性、广泛性和深入性还不够,少数经营者法律意识仍比较薄弱,采取欺诈、不平等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仍然缺乏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对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加辨别或辨别能力较弱,有时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不知向谁投诉,不知如何投诉。部分消费者证据保护意识薄弱,举证能力较差。
二、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不够好。相关职能部门在消费者维权和市场监管工作中整体联动和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完全形成工作合力。少数消委会理事单位履职未完全到位,明知自己是消委会成员,有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责任,但由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不同等原因,造成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认识不够完全统一,工作不够完全协调,有时存在相互推诿、相互脱节的问题。
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某些领域、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个别商场、超市、门店的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部分商场、酒店、宾馆仍张贴有“商品拆开包装概不退货”,“本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包房实行最低消费”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告示;一些商家利用名人效应、代言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通信行业经常收到垃圾短信或接到窃取话费的莫明电话等,消费者意见较大;出租车行业宰客、甩客、拒载、强行打组合、禁而不止。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请参考!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健全市场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产品质量问题在该法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种类的增多,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因此,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探讨产品质量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专业解答《消保法》规定商品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可退货或要求更换、维修。无规定或约定时,消费者收货七日内可退货,否则可要求更换、维修。产品有问题,消费者可要求三包:性能不符、不符标准、与说明差异大、检验不合格、修理无效。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健全市场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产品质量问题在该法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种类的增多,其重要性愈发凸显。因此,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探讨产品质量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专业解答《消保法》规定商品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可退货或要求更换、维修。无规定或约定时,消费者收货七日内可退货,否则可要求更换、维修。产品有问题,消费者可要求三包:性能不符、不符标准、与说明差异大、检验不合格、修理无效。
专业解答1、注意合理确定诉讼主体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2、注意正确选择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选择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会导致不同的法律适用,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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