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注册学员发生伤亡事故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默许或放任其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 3、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已脱离被保险人监护范围的; 4、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的; 5、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教职员没有过错的; 6、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被殴打时的正当防卫行为除外。 7、学生体质特异,被保险人事先不知情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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