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在签订安置房屋相应合同时,应该在合同当中注明以下款项:
1、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以及用途;
2、付款时间以及付款的方式是什么;
3、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
4、明确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专业解答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及过户能否在同一天完成的法律问题确实如此。倘若您的住宅恰好为安置房屋,并有兴趣进行房产转让,那么首先需要明确自身房产的具体性质,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持有房产证,缴纳国家规定的地税手续,最终便可自由买卖该套房屋。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由市政工程引发拆迁,政府配发的安置房屋;2.因房地产开发导致土地征用,拆迁方给予被拆迁方相应补偿的安置房屋。
专业解答经济适用房与安置房在品质方面的差异关于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的显著差异可概括为几点:首先,安置房以因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方面工程需要拆迁的建筑为主体,其主要功能在于为被拆迁者或租赁者提供居住空间;其次,经济适用房具备经济性及实用性的双重特性,然而安置房则并不具备这一特质;最后,尽管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出售,但安置房通常情况下是禁止出售的。
专业解答关于安置房无房产证情况下的买卖合同效力问题研究若拆迁安置房已持有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那么在此基础上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应;反之,若该房产并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那么当事人在无官方认可的前提下签署的房产买卖合同则通常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专业解答所谓回迁房屋,实际上就是指被征收人依据相关政策获得的用于置换的房屋,其性质应该被视为安置性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原房主需要持有该房屋至少长达五年时间,之后才能去支付以原房主名义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以及其他相关税费。在此基础上,经过正式手续并办理好房产证、契税凭证及土地证后,方能实现对回迁房屋的自由买卖或转让给他人的法律程序。
专业解答置业安置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但过程中的风险不容忽视。可能面临家庭内部纠纷、产权不明、市场变动导致权益落空(如被过户他人)及售房者债务问题引发的房产查封等风险。尽管有法律约束,实际操作中仍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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