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先到你们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查阅你的结婚登记档案,查明你结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名字不一样的原因。
1、如果是民政局写把结婚证姓名错了,你们可以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
2、如果是你们结婚登记后更改了姓名,你们可以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到原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
一般材料齐全,当场可以补发给你们结婚证。
您好,关于借条只写了借款金额和姓名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如果有约定的生效方式,如必须双方签字再加按手印才生效,那只有手印应该是未生效,法律不保护;如合同未约定生效方式,一般应认定已生效,对方如有异议,诉讼时,可申请司法鉴定。
二、另外,到底是谁按了手印,这个也很重要,如果不是合同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人按手印,那也不生效;如果是委托的人,那委托证明文书又是如何规定的?这个也必须搞清楚。
三、另外任何合同,本身也有法律上的生效要件,如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等等,否则合同就是有签名有手印也是无效的。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的。
对于用曾用名或别名写借条借钱算诈骗行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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