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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柯* 江苏-常州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7 09:55:23 460人阅读

心脏病的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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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处考虑抚养权关键点在于子女的最大权益法定的优先考虑情形,例如:一方已经做过节育或者已经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优先考虑情形。
3、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则不适用这一般规定,如:有久治不愈严重疾病且不适合与子儿共同生活不尽抚养义务没有能力抚养,而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等等随母亲方明显不利于子儿成长等等。

2021-05-27 09:57:23 回复

【法律意见】保存好所有的缴费清单和病历、检查单等,住院的到医务科复印病历及有关检查单及临时医嘱等并封存,便于今后诉讼证据妥善保存,找该医院院长并发动亲朋好友找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造成肺部感染,应该有检查报告吧.包括免费治疗的情况有否证据,这些都是调解或诉讼的证据,一定得保管和收集好,还有现在转到其他医院急救病人要紧,总之分头做,一旦诉讼,坚持申请到法定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否则在医学会鉴定不会有公平的结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意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判决了。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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