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跟我借了一笔钱,这钱还没有还呢,他就死了,那我这钱我要找谁负责呢?借款的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的处理谁负责呢?谁可以为我解答下?
1. 关于债务人死亡时,其债务清偿的问题,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债务人)财产上一切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限定继承、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或专属被继承人者(例如养老年金)外,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承受,所以被继承人之债务塬则亦由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未向法院声明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者,继承人当然成为债务人,不需债权人为任何表示。
2. 但在继承人有为限定继承时,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院在继承人为限定继承之呈报财产清册时,应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继承人之债权人于一定期限 (叁个月以上)内报明其债权。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该期限内报明之债权,及继承人所已知之债权,按其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分别偿还。这是关于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的解答
专业解答我们来简单说说,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说的,在继承了家里人的遗产之后,继承人需要把应该交给政府的税和人家欠的债都还上,但是只能用你继承到手的那部分钱去还。也就是说,如果你继承的遗产不够用来还所有的债,那就可以不还那些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除非你自己愿意帮着还。另外,如果你不想继承这个家产,那你也不用管家里人欠下的债。
专业解答继承人得根据家族里留下的钱财能承受的范围来还去世的那个人应该交的税费跟欠债。也就是说人死了之后,遗产的接班人就该把死去的那位亲人之前欠下的债务给搞定,但是要注意,还款金额只能是继承到手的遗产那点儿实际价值。要是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务,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自己愿意掏腰包去还。当然,如果继承人选择不要这份遗产的话,也就不用管那位亲人的债务。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相关规定,继承人须在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纳之税款及债务。换言之,若债务承受人离世,则其生前负担将由继承人承担,然而继承人所负责任亦仅限于其所继承之财产的实际价值。如若遗产价值无法全额清偿所有债务,此种情况下,继承人有权选择不负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其自愿履行清偿义务。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借款人离世后,他的债务会按照法律规定,由遗产来偿还。如果继承人接受了遗产,那么他们就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上限,承担还债的责任。这就意味着,遗产会成为主要的偿债来源,而继承人的责任也只限于他们所继承的范围,这样可以确保债务得到合理的分担。
专业解答在配偶去世后,遗留债务问题需要明辨情况。如果是婚内共同债务,存活一方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清偿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按照法律规定,以遗产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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