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专业解答就江西省而言,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金额须达到特定的较大数值或实施了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这个特定数值的界定,则可能会受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意见的影响。
专业解答依据陕西省内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处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设定为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则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进行确定。以陕西省为例,当前的立案标准大致为人民币约2000元左右。
专业解答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盗窃犯罪所适用的刑罚裁量尺度与其犯罪涉及的金额规模以及情节的恶劣程度有着紧密联系。例如,江西省境内,若盗窃罪案中所涉及的赃款数额达到了该地区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数额巨大”这一级别的门槛,那么便可以将其入罪处理。至于数额庞大的盗窃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专业解答在江西省的司法领域,对于盗窃罪的量刑,主要遵循和参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这些严谨而权威的法律规定,当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特定标准——通常是在3000元乃至更高额度的10000元范围内——时,其刑罚程度将会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在陕西省,涉及盗窃罪的追究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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