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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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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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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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专业解答将盈利作为使用他人肖像的首要目的,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重要必备要素之一。除此之外,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擅自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恶意抨击、贬损等行为均可视为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害。值得注意的是,肖像权乃是公民享有允许或禁止他人在何种情况下运用自身肖像的权益。
专业解答在维护肖像权方面,并不要求存在盈利的动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未经肖像权拥有者本人的明确同意,任何肖像成果的实际控制者均不得以发布、出租、复制、发行或展示等任意形式加以利用乃至公开其肖像信息。
专业解答侵犯肖像权是否须以营利为目的肖像权的侵犯并不必然以营利作为其目的。实际上,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严禁制作、使用以及公开该权利人的肖像照片——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没有得到肖像权人的首肯,肖像作品的所有者也禁止通过发表、复制、发行、出租或是展出等方式来使用或公开这张肖像。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通过丑化、污损,甚至是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伪造以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益。
专业解答在定侵害肖像权、名誉权或散布虚假信息的赔偿金时,可没有统一标准哦!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影响严重性和经济损失来定呢。要考虑受害者的精神损害、侵权者的过错程度和信息传播范围这些因素哦。轻微影响可能赔偿就少点,严重后果就可能赔偿多一些哦。
专业解答赔偿肖像权、名誉权和诽谤行为的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赔偿金额会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传播范围、社会影响以及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等因素来综合确定。赔偿额可能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如果是恶劣行为导致了重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金额可能会更高。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相关规定,民事主体的肖像权受到损害的,可以通过先与侵权人协商的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仲裁等方式来维权。
律师解析 民法典侵害肖像权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民法典侵犯肖像权的构成: 1、侵权人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侵害后果; 3、肖像权被侵害与损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律师解析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与普通人的没有什么不同。公众人物总也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公众人物这种主体,他们的人格没有缺陷,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人格缺损,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公众人物也就应当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全部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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