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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拆迁房屋分配问题

132****1303 山东-济南 补偿标准咨询 2017.06.17 13:43:51 314人阅读

再婚两年多了。户口我已经迁到他们家了。我是非农业人口。市里有住房。前不久老头子查出癌症晚期了。我妈这里拆迁还得三几年。恐怕老头子挨不到拆迁了。他住的是郊区的有宅基证的房子。证是他的。如果拆迁他能不能分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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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2017-06-21 17: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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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本次解答还算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2018-11-10 16:35:37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366条

你好,问题阐述不清楚,可以来电咨询,面谈更好。

2017-06-18 11:0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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