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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未实缴资金,股东能否要求债务人追讨

柴** 天津-河北区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5.21 11:53:41 390人阅读

债权人实缴资金,股东能否要求债务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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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可以。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当公司股东已到出资期限时,若其未出资,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1-05-21 11:5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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