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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外遇算不算犯罪

景** 江苏-徐州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19 09:41:55 310人阅读

妻子有外遇算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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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首先,犯罪和违法行为不是一个意思。犯罪是必须触犯《刑法》的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吸毒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相应罪名,但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没有惩戒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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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09:42:55 回复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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