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最长定为十年,依据法律规定,因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案件在案发后十年内未被揭露,将被视为超过诉讼时效,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针对学校内潜在危险或设备设施隐患,若明知而不采取有效防范或报告,将依法刑事立案。判定标准包括:1)造成一名以上死亡或三名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的人员伤亡事件;2)引发的集体伤亡事故达到重大规模。此类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准则包括: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采矿、能源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致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其他过失行为致严重后果。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均应立案调查。
专业解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准则包括: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采矿、能源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致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其他过失行为致严重后果。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均应立案调查。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律师解析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规定和公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客观要件: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主管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副厂长、副经理,以及直接负责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安全员、电工等等。 4.主观要件:过失,即明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态度。 量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规定和公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客观要件: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要是指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主管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副厂长、副经理,以及直接负责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安全员、电工等等。 4.主观要件:过失,即明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态度。 量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