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很多年了,但是我们一直没办理结婚证。我不知道无结婚证的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无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专业解答当事实婚姻满足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后,婚约在符合规范和正义的情况下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需要证明婚约的存在。对于双方自愿、平等、合法达成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育协议,法律会广泛认可和支持。
专业解答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得到保护? 现行法律体系中,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被视为非法。未通过合法手续承认的同居关系无法享受法律保障。但事实婚姻关系除外。
专业解答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得到保护? 现行法律体系中,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被视为非法。未通过合法手续承认的同居关系无法享受法律保障。但事实婚姻关系除外。
专业解答未领取结婚证书的婚姻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得到保护? 现行法律体系中,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被视为非法。未通过合法手续承认的同居关系无法享受法律保障。但事实婚姻关系除外。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仅承认经合法登记的婚姻。即便有子女,未登记的事实婚姻也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合法的事实婚姻需满足:1994年2月1日前持续稳定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求。除此之外的男女同居,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均无法律保护。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不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律师解析 我国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不完全等同于男女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律师解析 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就构成了事实婚姻。 未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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