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履行救助义务或者逃避责任追究的行为。这种定义既阐明了逃逸行为的本质特征,又概况了逃逸行为的客观表现,易于理解,便于操作。刑法之所以将交通肇事后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从重打击,是因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本应尽一切努力救助被害人,保护现场,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接受处理,而且行为人也能够履行这种义务,但逃逸者却违背了该义务,使司法部门不能及时处理事故,事故责任无人承担,也往往使受害人延误治疗时机。因此,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死亡的行为。较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性质更为恶劣,危害更为严重,因为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刑法》对这种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7-06-01 12:40:31 回复
论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这个问题上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与旧刑法相比,对于交通肇事罪,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及逃逸致人死亡作出了专门规定,明确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现行刑法提高了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后逃逸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根据。为正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06-01 12:35:3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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