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请问,民事侵占 侵占罪有什么界定吗?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请问,民事侵占 侵占罪有什么界定吗?

姜* 湖北-荆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5.18 18:53:20 5035人阅读

我的一个客户欠我钱不坏还,朋友说这是民事侵占,我不太懂,想问下民事侵占 侵占罪有什么界定吗?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荆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侵占 侵占罪行为的界定,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侵占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这表明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危害,本人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高于盗窃罪等其他财产犯罪的标准。侵占罪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应该说和盗窃罪等其他财产犯罪相比,不是很大,有的行为人只是为贪图小便宜,规定犯罪数额上高一些,达不到数额由民法调整。
    
二、侵占罪必须有拒不返还的情况,就是说侵占的财物经失主或受害人要求返还后,而占有人拒不返还,如果说失主或受害人没有要求占有人归还财物,则不应对非法占有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失主或受害人要求归还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人归还了财物,其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总之,拒不归还是侵占罪的首要条件,如果非法占有人答应归还财物,但因实际能力所限,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也不属于拒不归还,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以民事纠纷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性不深,不必再对其刑事处罚。
    
三、失主或受害人与非法占有人之间对占有的财物所有权有争议的,应按民事纠纷处理,即使结果将财物的所有权确认给失主或受害人,一般也不应按刑事案件处理,这是因为财物的所有权归属尚不清楚的情况下,法院以刑事案件立案是不慎重的,而经过民事诉讼己解决的纠纷,再通过刑事诉讼对占有人定罪处罚又是不必要的。
    
四、侵占罪必须告诉的才处理,只有失主或受害人亲自向法院告诉的法院才能立案审理,如果失或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未提起刑事诉讼的,法院不能按犯罪处理。
因此,民事侵占侵占罪不构成。

2017-05-18 18:54:20 回复
咨询我

你好,民事侵占侵占罪不构成。欠钱属于民事债权债务行为,前提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无非法占有的动机和意图,尽管一拖再拖耍赖,但他毕竟还是民事的范畴。而侵占属于犯罪行为,是同民事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不可混为一谈。

2017-05-18 19:00:20 回复

你好,二者的主体有着明显的不同: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第条、第条,【职务侵占罪;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解答如下,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