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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未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股东应如何处理?
可以直接追究法人的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划分是比较明显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的是所有者的权利,董事会新式的是管理者的职权。公司法对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规定,但基于所有者与管理人之间的地位和关系,概括的说,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力是无限的,而董事会的权力是有限的,既可以被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给予更宽泛的职权,也可以被限缩为很小的职权范围。当然,股东们还可以通过制定的公司章程来特别解决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问题。公司法安排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度,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局面,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事务,对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尤为重要。上市公司的多数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尤其是股民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但是如果公司出现经营损失,实际上也是购买股票的股民的损失,为了保护这部分股东的利益并排除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所以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由董事会经营管理。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其实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界限是非常清晰的。
股东会决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专业解答此外,质押通常亦被称为质权,即由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将其名下的动产移交给债权人进行掌管,进而将这些动产作为债权的相关保障。一旦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便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对该动产进行出售并获取的价款优先获得赔偿。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若有限责任公司选择使用自己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则应遵循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解答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是否必须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能将股东的股权转赠给父亲鉴于股权赠与实际上相当于股权转让,因此需获得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之同意方能实现。在此期间,其他持有相同份额股权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得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皆可自行协商决定是否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转让。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长可兼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运营和决策执行。在部分企业中,董事长同时行使董事和总经理的职权,对公司业务进行全面管控。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立执行董事兼任经理,无需另设董事会。
专业解答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有权罢免执行董事。股东需向董事会提交罢免提案,经审议后列入股东大会待议事项,决议通过后方可罢免。罢免董事长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重新选举。若执行董事不执行决议,由监事会或监事召集股东会,否则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可自行召集。
专业解答是否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刑事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有人未经许可伪造国家行政部门印章,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伪造公章指未经法定手续私自雕刻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与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刑事责任有显著差异。只要行为人实施伪造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构成犯罪,应立案调查。此行为属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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