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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股份转让时是否必须有法人同意?

曹* 天津-河东区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4.02 17:15:16 462人阅读

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股份转让时是否必须有法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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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转让属于公事重大事项的变更,需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人代表在股东大会或(股东的)授权下可以处理公司的事务,包括对公司变更事务的具体操作,私自随意变更公司的属性是违法行为及侵权行为。
三、法人代表私自随意转让公司行为可以认定其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此在《人民的民义》中大风厂法人代表蔡成功转让公司的剧情已经给予了回答,其转让行为无效。

2021-04-02 17:16:1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股东的投票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任何人不能干涉。所以如果股东有事不能参加股东会,可以不投票相当于弃权,甚至即使参加了股东会也可以弃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制度,所以一般来说个别股东不投票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如果出现了因该股东不参加表决而无法推进公司的决策和业务,那么法律只能说无可奈何,因为这是你需要承担的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二)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公司内部的关于无常召开股东会、无法做出有效表决等事项不予强制处理,除符合条件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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