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铜仁法律咨询 > 铜仁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杨** 贵州-铜仁 个人债务咨询 2021.04.02 00:58:59 488人阅读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铜仁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铜仁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
2、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债务的有效并存为前提。原债务如果自始无效或在承担契约成立时已归于消灭,则契约不生效力。原债务如果有得撤销或解除的原因,承担人仍不得代替债务人主动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在撤销或解除之前,债务承担契约仍可有效成立。
3、并存的债务承担,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并存的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就原债务而承担债务和责任,原则上承担人之债务,就其内容和范围不得较原债务为重。

2021-04-02 00:59: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