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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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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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赌博案中如何认定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公安部公通字2020第36号):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哪些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专业解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赌博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针对赌博所实施的治安处罚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对于参加赌博且赌资数额较大的人员,会被给予不超过五日的拘留或是科以相应金额(最低为五百元)的罚款惩罚;其次,当这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对应的拘留时间将会延长至十日以上,最高可达到十五日,同时还需支付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最后,对于那些以聚集他人进行赌博或是将赌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这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能会面临长期的徒刑或者短期的拘役,而非仅仅承受治安处罚即可。
专业解答向赌博供应资金虽然不是直接的诈骗行为,但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有人声称要把资金用于合法投资,实际上却把钱用于赌博,最后还不退还,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专业解答在聚众赌博案件中,赌资数额的判定依据有很多,其中现场查获的现金、筹码以及银行转账记录和支付凭证是核心证据。此外,赌徒的供述以及可能的监控视频资料也能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精确地确定赌资数额。
专业解答为赌博提供资金并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但如果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资金,且有非法占有意图,并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这种行为会让人对资金的用途产生误解,导致财产损失,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所以,提供资金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赌博罪的共犯,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专业解答为赌博提供资金和诈骗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为赌博提供资金并不等同于诈骗。诈骗是通过虚构事实来骗取他人的财物,而赌博是一种合法的娱乐活动。 如果明知资金将被用于赌博,仍然提供资金,那么就可能涉及到赌博的法律风险。但是,如果提供者故意虚构合法用途误导接受者,并具有非法占有意图,那么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 因此,在提供资金时,要谨慎判断资金的用途,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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