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变更抚养权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
具状人:×××
20××年×月×日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状注意事项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专业解答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遇到被指控帮信罪但没证据的情况,证据是定罪关键,嫌疑人或被告人无需自证无罪,司法机关负责收集、审查证据。依“疑罪从无”原则,无犯罪事实证据不应认定有罪。嫌疑人可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自身合法或与犯罪无关线索,还可咨询律师,律师会从多方面分析提供策略,维护其权益。
专业解答公安阶段的案子到检察院的时间不固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到期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依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若发现新罪,重新计算期限。
专业解答70岁家属可以当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并未对年龄作出限制。只要该70岁家属不属于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就能够担任辩护人。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达此标准即达起诉标准。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不论数额多少均可起诉。各省可依当地经济和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有曾因盗窃受刑事处罚等情形,“数额较大”标准可按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专业解答刑事上诉状通常需被告人签字。上诉状是被告人表达上诉意愿的重要文书,签字代表对内容的确认与认可。亲自书写或他人代写的上诉状都需被告人签字。特定情形下,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经其同意上诉可签字,但要体现其意愿。被告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法定代理人可直接以其名义上诉签字,签字是确保上诉为其真实意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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