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消费者为此承诺而购买商品后却迟迟不能如约拿到赠品,那么可向提讼。
解析: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营者承诺附送赠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附送赠品的承诺是达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内容,因此也就合法有效。如果消费者为此承诺而购买商品后却迟迟不能如约拿到赠品,那么可向提讼。 具体法律依据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021-04-01 02:12:0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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