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预售时的差异:
首先是预缴(征)计税依据的差异。
其次是预缴(征)范围的差异。
最后是预缴(征)率的差异。
二、交房时的差异:预缴增值税的房地产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申报纳税,此时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与预缴增值税的预缴计税依据是一致的。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要对土地增值税预征收入进行调整或进行负数申报。
三、清算后的差异: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的制度,清算后预缴增值税与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差异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多退少补”规定不同。
第二,预缴(征)截止期限不同。
专业解答对于投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来说,我们享受政策的优势在于,在交纳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总和,额外增加20%的扣除额度。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并不包含政府以任何形式减免或返还的金额。
专业解答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4级标准来区分,对于未超过扣除项目50%的,按照30%的标准收取;超过50%未超过100%的,按40%标准收取;超过100未超过200%的,按照50%标准收取,超过200%的按照60%收取。
律师解析 增值税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j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是只有房地产企业有,纳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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