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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坏赔偿案件的解释

贾** 黑龙江-牡丹江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31 21:42:34 1491人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坏赔偿案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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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号)已经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法释〔2021〕6号)废止,自2021年4月8日起失效。审理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2021-03-31 21:4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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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专业解答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赔偿权利人是指直接遭受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是由被害人扶养的扶养人。

    2024.09.01 5042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专业解答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9.01 1631阅读
  •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专业解答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2024.07.16 11565阅读
  •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有哪些?

    专业解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的是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这种赔偿,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的赔偿范围,即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 无论致伤、致残、致死,凡有常规赔偿所列项目的费用支出的,均应予以赔偿。

    2024.07.25 21915阅读
  •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4.07.14 310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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