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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怎么征收的,征收范围都有哪些

李** 江苏-扬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3.31 21:07:28 481人阅读

土地使用税是怎么征收的,征收范围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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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0.5的,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房产原值的地价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地价全额计入房产税。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
5,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计入房产地价。
5、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房产税计税基数确定后,乘以70%,再按
1.2% 计算应纳税额。
3、土地征收对象

2021-03-31 21:0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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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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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 (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 (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 (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 (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具体开征的工矿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定。 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已明确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者或实际使用土地者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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