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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出诉讼要求,需提交营业执照吗

王** 广东-佛山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31 16:43:58 420人阅读

原告提出诉讼要求,需提交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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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提交的材料都差不多的,只是可能有些审查要严格一点,所以要多一点证明材料,避免了一些恶意诉讼。主要材料如下:
1、书(按你的被告数量加一份来确定,如果是三个被告那就四份,其中一份交)
2、原告主体资格材料(主要证明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具有诉讼主体的公司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差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受权人身份证明)《民事诉讼法》4
8、5
8、59条有对诉讼主体的规定。会审查诉讼主体资格,即使被告与你有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会在法庭进行审查,立案时并不审查,因此你也可以诉讼一个毫无相干的人,只是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就是了。

2021-03-31 16:44:5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可不可以作为原告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丧失了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主体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请示》答复中认为: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视为企业存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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